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,畅通纪检监察监督举报渠道,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,现将中共滨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滨州国投集团纪委”)受理监督举报的范围及举报方式公布如下:
一、受理范围
1、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;
2、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;
3、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。
二、举报方式
(一)来信举报
地址: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八路657号齐银大厦 滨州国投集团纪委(1201室)
邮政编码:256600
(二)来访举报
地址: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八路657号齐银大厦12楼1201室
(三)电话举报
固定电话:0543-3170516(工作日8:00-17:00)
(四)网络举报
电子邮箱:bzgtjw@126.com
三、有关要求
1、提倡、鼓励实名举报,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、优先处置、给予答复。滨州国投集团纪委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给予保密。
2、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,对监督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3、对借监督举报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、诬告陷害、侮辱诽谤他人的,且造成不良影响或干扰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的,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举报人的责任。
4、根据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”原则,请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,进行相应的举报。
滨州国投集团纪委
2022年3月4日